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的要求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危险物品培训:
1. 托运人 和承担托运人责任的人
2. 包装人员
3. 代理人 参与危险品处理的人员
4. 代理人 参与货物(危险品除外)、邮件、供应品处理的人员
5. 代理人 参与货物操作、装载、邮件、供应品处理的人员
6. 运营人及其地面代理人 危险品收运人员
7. 运营人及其地面代理人 货物收运人员(危险品除外)、邮件、供应品处理的人员
8. 运营人及其地面代理人 负责货物和行李操作、装载、邮件、供应品处理的人员
9. 旅客服务人员
10. 飞行机组成员和配载人员
11. 机组人员 (飞行机组以外的成员)
12. 安全检查人员 负责使用安检机检查货物、旅客及其行李、邮件、供应品的人员 |